記者日前從河南省保監局了解到,中國人保產險河南省分公司與河南省道路運輸協會于5月18日正式簽訂了《河南省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統保協議》和《河南省道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統保協議》,這標志著商業保險開始全面介入河南省道路運輸領域,通過承保承運人責任險為廣大承運人構建風險保障體系,這將大幅度提高承運人抵御風險的能力,為河南省道路運輸系上“安全帶”。
據了解,去年以來,河南省保監局和省交通廳為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共同在全省大力推行建立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今年1月4日,雙方又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省實施道路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的經營者必須投保承運人責任險,客車按照行駛區域大小,規定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三種每座最低投保保險金額,貨車按照核定載重噸位大小,規定35萬元和20萬元兩種最低投保保險金額。
同時,河南省保監局要求各產險公司積極跟進,高度認識承運人責任險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時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積極為全省道路運輸安全服務。
目前,河南省承運人責任險的快速發展已初露端倪。今年1月~5月,僅某保險公司一家所承保的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險責任就高達107.5億元,支付賠款121萬元,較2005年同期分別增加了37.4倍和3.8倍,為河南省一大批承運人提供了風險保障。據悉,為了使承運人責任險這個“安全帶”真正發揮其保障作用,從2006年起,對未投保旅客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的運輸經營者,河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不再對其營運車輛予以年審,并收回道路運輸證,停止其運輸經營活動。
業內人士稱,承運人責任險對構建我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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