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到年底將建成農村客運站100個,候車亭676座,招呼站125個。這是福建省交通廳日前出臺《福建省農村客運站管理暫行辦法》披露的信息。
《暫行辦法》還要求,客運站經營者和進站發車的農村客運經營者應當依法自愿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客運站經營者不得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不得拒絕合法車輛進站經營,應當及時公布進站客車的運營方式、運輸線路、起訖停靠點、發車時間及票價等信息,嚴禁亂收費。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適當降低農村客運經營者的客運代理費等,對從事鄉鎮至村的農村客運經營者實行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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