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急令再查校車安全
針對2011年12月12日下午江蘇徐州發生的接送小學生校車事故,教育部13日發出通知,要求對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進行再檢查再落實。
12日下午,豐縣首羨鎮一輛核載52人的校車接送47名首羨鎮中心小學學生回家,約17時45分許,該車行至張后屯村附近時,因躲避一輛人力三輪車發生側翻,滑入路邊水溝,當時車上尚有29名學生。截至13日中午,事故已造成15名學生死亡,尚有8名傷者正在接受治療。
事故發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視,部長袁貴仁立即召集有關部門研究并作出部署,決定派出工作組前往事發地了解情況,并協助開展相關工作。同時連夜發出緊急通報,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對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進行再檢查,對各項安全措施進行再落實,配合公安、安監等部門,全力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上下學乘車安全。
建言
人大代表建議明確“兒童優先”原則
聯合多名學者律師,提校車安全條例建議,將寄往國務院法制
校車安全條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見階段,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聯合多位法學學者和律師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專家建議將寄往國務院法制辦。
建議將寄送法制辦
2011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代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已就校車安全提出議案和建議。甘肅校車事故發生后,他召集學者和律師起草了校車安全條例建議,擬在明年全國人代會上提交立法議案。
周洪宇介紹,主要參與建議起草和論證的學者和律師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簡基松、武漢理工大學法學系陶雙文、律師鄭青松和劉緒高、民進湖北省委范煥軍等人。
周洪宇表示,經過反復討論的建議在進一步修改后將寄送國務院法制辦。該建議共45條,將作為他們對法制辦此次公布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的意見。
貧困生坐校車應補貼
專家建議提出“兒童優先”原則,周洪宇解釋,中國傳統文化中是老人優先,而發達國家進入近現代社會后,兒童優先理念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中國還缺乏這種理念和意識,由此帶來一遇到問題就采取就事論事的問題,忽略長遠問題,周洪宇認為,應當借校車立法的契機,樹立并傳遞兒童優先的理念。
此外,周洪宇介紹,建議還涉及對校車生產的鼓勵和扶持,他表示考慮到校車的穩定發展和企業的產能,國家應當鼓勵汽車生產廠家開辟校車生產線,批量生產校車,滿足需求,對于校車生產企業生產的零部件,稅收應給予優惠。
而校車專業帶來的運營成本高的問題,周洪宇認為國家應給學生補貼,避免貧困學生坐不起校車的問題。
聲音
安監總局:校車標準應嚴于其他客車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13日在新華網訪談時說,校車標準應該嚴于其他載客客車,應該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車安全運營的條件,甚至可以賦予它必要的特權。
黃毅表示,校車要有更加嚴格的標準,它的效能要更優于其他客車。
黃毅說,全社會對校車的安全也需要形成共識,學生家長本身應樹立安全意識,抵制不合格校車,對校車存在的問題可以舉報監督。學校要做好校車管理,在接送學生的時間排序、接送上下車地點,以及接送學生的人員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管理。此外,還需要解決無證承擔校車運輸等非法載客的問題。
黃毅還說,在《校車安全條例》頒布前,應該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意見,提出一些明確的要求。比如,對那些非法運營、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所謂的校車要堅決予以整治,該取締的取締,不讓它繼續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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