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校車應嚴于其他載客客車標準
2011年12月13日,國家安監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黃毅做客新華網,為網友解讀《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主持人:生命的損失是我們不能承受之重。我們知道征求意見稿正在廣泛征求意見過程當中又發生這樣的事件,所以我們就在想,如果我們的法規標準沒有出來時我們應該做些什么,讓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黃毅:在這個條例還沒有正式頒布實施之前,應該很好的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意見,提出一些明確的要求。比如對那些非法運營、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所謂的校車要堅決予以整治,該取締的取締,不讓它繼續載客。再有,對校車的管理,從現在起,地方各級政府就應該負起責任,不要非要等到條例出臺之后,現在就應該負起責任,就應該從本地實際出發,對目前的校車狀況進行認真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治理。
主持人:對司機師傅也要進行強化培訓,至少意識上要加強。如果我們把它還原到一個交通事故來講,對于校車,它的交通事故的要求是絕不能發生,比如在60邁以下或者遇到緊急情況時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措施,那社會各界是不是也應該有一個共識,看到這個車是校車,就應該采取一些避讓的措施。
黃毅:在校車的安全管理上,我們應該著眼于祖國發展的未來,從戰略的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不要僅僅看作是一個交通安全問題。首先,在校車的標準上,應該嚴于其他載客客車標準。其次,在校車運營上,應該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車安全運營的一些條件,甚至可以賦予它必要的特權。第三,全社會都應該有關注校車安全的意識,從各個方面來提供保證校車安全的一些必要條件和環境。對任何損害校車安全或者是不利于校車安全的一些言行,都要認真進行監督或者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在全社會上形成人人關心校車安全、人人關注校車安全、人人監督校車安全這樣一種氛圍,我想這樣可能會避免一些不該發生的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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