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快 旅居車旅游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發布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國發〔2021〕32號)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等十四部門印發的《關于推動露營旅游休閑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文旅資源發〔2022〕111號)等文件要求,深入推進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進一步把旅居車(房車)旅游打造成為海南旅游新亮點,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框架和“三區一中心”戰略定位要求,以旅居車(房車)旅游新需求為導向,將其打造成海南旅游新亮點,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新動力。
(二)發展原則。堅持政府引導,規劃引領,市場主導,綠色發展,實施公共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與經營性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并舉。突出高質量、特色化、品牌化、國際化,充分利用和共享存量空間和現有資源。引導人民群眾親近自然、文明旅游,滿足個性化、差異化、多層次旅居車(房車)旅游需求。
(三)主要目標。到2030年,全省范圍內建成若干綜合旅居車(房車)營地,建成一批微營地,推出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旅居車(房車)旅游精品線路,形成產業化、規模化、網絡化、高質量的旅居車(房車)旅游產業體系。
二、主要任務
(四)強化規劃引領。各市縣在編制本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相關旅游發展專項規劃時,結合風景旅游區、旅游公路及驛站、森林康養基地、鄉村旅游示范區、體育休閑場所、交通服務區等建設,科學布局旅居車(房車)營地。合理安排旅居車(房車)營地空間和配套設施,涉及國土空間要素的主要內容統籌納入相應的詳細規劃,需要獨立占地的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項目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銜接協調一致。旅居車(房車)營地選址應當符合海南省及市縣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遠離洪澇、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自然災害多發地。同時,因地制宜打造旅居車(房車)旅游精品線路,發揮好旅居車(房車)營地在應急服務、青少年教育、戶外運動等方面的功能。
(五)夯實標準體系。落實《休閑露營地建設與服務規范》《自駕車旅居車營地質量等級劃分》等標準,加大宣傳貫徹力度,對旅居車(房車)營地實行規范指導、分級評定和標準化管理,打造優質旅居車(房車)營地品牌。
(六)優化用地政策。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建設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依法依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嚴格遵守生態保護紅線。選址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外的經營性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其公共停車場、各功能區之間的連接道路、商業服務區、車輛設備維修及醫療服務保障區、廢棄物收納與處理區、營區、商務俱樂部、住宿區等功能區可與農村公益事業合并實施,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其營區、商務俱樂部、住宿區等功能區優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不得變相用于房地產開發。非經營性公共旅居車(房車)營地可以依法實施土地征收,落實安置補償,符合法定劃撥用地范圍的,可依法依規以劃撥方式保障用地,其土地用途按照其他交通設施用地管理。選址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內的經營性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全部用地均應依法辦理轉用、征收、供應手續。已供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建設用地不得分割轉讓和轉租。對違規建設的旅居車(房車)營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逐步整改,無法整改的予以拆除。
(七)加快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各市縣(不含三沙)要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公共旅居車(房車)營地,同時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經營性旅居車(房車)營地。海口、三亞、儋州每個地級市至少建設2個綜合旅居車(房車)營地,其他市縣根據實際發展需要進行規劃建設;結合環島旅游公路驛站、重要景區景點、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入口社區建設一批綜合旅居車(房車)營地。鼓勵利用海南椰林景觀等特色資源打造特色化旅居車(房車)營地,鼓勵旅游景區、風情小鎮、美麗鄉村、公路服務區、觀景平臺等停車場建設微營地。各市縣(不含三沙)要加快推進交通主干道、重點旅游景區與旅居車(房車)營地的連接道路建設,加強旅居車(房車)營地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引導城鎮(鄉鎮)水、電、氣、排污、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向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區延伸。完善旅游交通標識,把旅居車(房車)營地標識納入公共交通標識體系。
(八)完善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旅游服務中心、加油站、維修站、旅游廁所、觀景平臺、救護設施等服務體系。鼓勵旅居車(房車)旅游中介組織和企業利用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建設智能管理服務平臺,提供線路導航、交通聯系、安全救援和汽車維修保養等配套服務。鼓勵旅居車(房車)營地開展智慧化建設,打造集線上預訂—移動支付—智能導航—營地自助入住辦理—智能自助旅居車(房車)于一體的一站式智慧旅居車(房車)營地。完善緊急救援體系,鼓勵建立專、兼職緊急救援隊伍,為旅居車(房車)旅游提供緊急救援服務。
(九)豐富旅游產品。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資源,鼓勵和引導旅居車(房車)營地與文博、演藝、美術等機構合作,結合音樂節、藝術節、體育比賽、戶外運動、自然教育、休閑康養等群眾性節事賽事和文旅活動,充實服務內容。納入年度海南島國際電影節展演的影片,在具備放映條件的旅居車(房車)營地推廣。鼓勵旅居車(房車)旅游企業圍繞營地優化配套,開發“營地+”產品體系,發展汽車旅館、主題酒店、主題餐廳、主題酒吧、兒童樂園、休閑農業等特色經營項目。鼓勵露營餐飲、旅行社等配套服務企業創新產品服務,開發旅居車(房車)旅游休閑產品。實施“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將地方特色的農副產品和旅游商品銷售納入旅居車(房車)營地服務范圍。
(十)規范管理經營。旅居車(房車)旅游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相關各項規定,依法依規取得開展服務所需營業執照及食品、消防等相關證照或許可。旅居車(房車)營地要有明碼標價的收費標準、游客須知,提供真實準確的宣傳營銷信息。要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消防、食品、生態環境保護、防災、燃氣、疫情防控等方面管理要求,建立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監測預警、消防設施設備和應急物資,安裝攝像頭等安全管理設備。要開展安全宣傳,設置警示標識。遇有緊急情況,依法采取關閉營地、勸離轉移游客等措施。政府職能部門要強化防火宣傳教育,嚴格落實火災防控要求和野外用火管理規定;要提前研判節慶、假期出游情況,在旅游高峰期加強安全提示和信息服務,做好安全信息發布。
(十一)發展租賃服務。貫徹落實進一步放寬旅居車(房車)租賃企業資質條件的有關規定,簡化旅居車(房車)租賃經營審批手續,鼓勵租賃企業完善服務網絡,通過加入連鎖租賃、協作網絡等方式,開展異地還車業務,為游客租還旅居車(房車)提供經濟、實惠、便利的條件。積極引導旅居車(房車)旅游租賃企業開展網絡預訂、支付等業務,規范租賃程序和手續;鼓勵在精品營地、旅游景區、賓館酒店、高鐵動車站、機場、客運碼頭設立汽車租賃點,開展旅居車(房車)租賃服務。
(十二)提高經營能力。加強旅居車(房車)旅游人才引進與培養,培育營地設計、投資建設、經營管理等應用型人才。鼓勵保險機構創新旅居車(房車)旅游保險,圍繞場地責任、設施財產、人身意外等開發保險產品。鼓勵經營主體構建旅居車(房車)旅游專業服務平臺,強化互聯網平臺等渠道分銷和服務能力建設。支持成立旅居車(房車)旅游行業組織,鼓勵相關企業積極加入。旅居車(房車)旅游行業組織要制定行業規范,發布行業倡議,維護行業合法權益,促進行業交流等方面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十三)依法實施監管。參照旅館業治安管理,嚴格落實旅居車(房車)營地住宿實名登記,將營地納入景區序列管理。加快制定完善符合旅居車(房車)營地運營特點的衛生和住宿登記具體政策措施。加強旅居車(房車)營地運營的安全管理,不斷強化營地的安全防護和消防設施建設,明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旅居車(房車)旅游沿線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及時跟進監管和保護,避免對生態敏感點或區域生態環境狀況造成不良影響。強化文明旅游宣傳引導,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識,規范旅居車(房車)旅游行為。以“無事不擾、有事必管”為原則,積極探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推動綜合監管,營造良好的旅居車(房車)旅游營商環境。
(十四)引導文明露營。把綠色旅游、文明露營作為旅居車(房車)文明旅游的重要任務,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等創建內容。大力宣傳、廣泛普及文明露營和綠色旅游知識,積極倡導“無痕露營”旅游方式,樹立文明、綠色、安全露營新風尚。
(十五)推廣旅居車(房車)文化。積極舉辦旅居車(房車)旅游博覽會,充分利用海南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相關活動和展會,開展旅居車(房車)及營地裝備展示、推廣及銷售活動。傳播推廣旅居車(房車)旅游文化,開展旅游產品及精品線路等推介活動,發揮精品品牌的示范帶動作用。支持旅居車(房車)旅游行業組織、俱樂部等中介組織和企業開展旅居車(房車)旅游交流活動,鼓勵開展旅居車(房車)旅游為主題的展覽、論壇等活動,鼓勵利用營地網絡開展汽車集結賽事活動。
三、保障措施
(十六)簡便審批手續。明確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按“露營地服務”條目注冊登記。各市縣采用極簡審批方式,一個窗口提交,多部門聯合審批,向旅居車(房車)經營者一次授予市場主體登記、衛生、食品、住宿、經營、消防等事項經營許可。
(十七)加大資金支持。用好用足海南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相關支持政策,促進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綜合運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公共營地、與干線公路連接道路、停車場、廁所、電信、環衛、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水、電、氣、排污、垃圾處理等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基本管理維護投入。鼓勵各市縣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方式支持營地建設和運營,鼓勵大企業集團合作設立旅居車(房車)營地建設投資基金,廣泛帶動社會投資。旅居車(房車)營地的用水、用電價格實行與工業企業相同的價格政策。鼓勵金融企業對信用狀況好、有資源或品牌優勢的旅居車(房車)旅游運營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八)建立聯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在省推動旅游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下按照職責分工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分工明確、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在規劃建設、規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營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發力,推動形成部門聯動、行業自律、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的旅居車(房車)旅游綜合治理格局。旅文部門要加強旅居車(房車)旅游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門有序推進旅居車(房車)營地“最后一公里”公路建設;公安交管部門要抓好公安部有關旅居全掛車上路通行政策措施的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制定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支持旅居車(房車)旅游裝備等低碳制造業發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旅居車(房車)營地項目建設用地政策;農業農村及鄉村振興部門要支持產業小鎮與和美鄉村發展旅居車(房車)旅游;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支持旅居車(房車)營地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水務部門要支持旅居車(房車)營地供水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旅居車(房車)營地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和指導工作;消防救援部門負責營地消防安全、消防救援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旅居車(房車)營地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從本部門工作出發對旅居車(房車)旅游給予大力支持。各市縣要積極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本市縣旅居車(房車)旅游準入、業態培育、監管等有關工作。各部門、各市縣要全面落實好相關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為旅居車(房車)旅游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5日發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自駕車旅居車旅游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17〕207號)同步廢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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