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交通運輸部網站公告《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簡稱《限值》)已經審查通過,將于2008年9月1日起實施。公告中還強調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限值》的出臺,改變了我國以往營運客車油耗方面沒有任何門檻,無論耗油量多大的車都可以跑營運的局面。
“營運客車占我國客車企業產品總量的50%左右。今后,新增營運客車都將依照這個標準準入和退出營運市場”,公路科學研究院科研中心主任劉莉告訴記者。
據了解,在1978年,我國道路運輸燃油消耗量僅占全國石油消耗量的2.12%。目前,這一數字上升到17%,而且比重還在逐年增加。汽、柴油客車分別突破每百公里12升及11升的消耗量。
面對近年來能源緊張的形勢,交通部部長李盛霖曾向國務院立下了“節能軍令狀”,保證到2010年實現交通領域節能20%。隨后,交通部頒布了一系列“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節能專項行動”。
此由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的標準,正是《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發展模式研究》系列專項行動之一。
“這是國內第一個針對營運客車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也是全國第一個涉及重型車的燃料消耗量標準”,汽車運輸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蔡鳳田告訴記者。
2004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曾發布了《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已在2005年7月開始實施。
2007年7月,《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標準》發布,規定了質量不超過3.5噸的輕型商用車油耗限值,也已在今年2月1日開始實施。
而城市客車由于工況獨特、復雜,其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曾一直在醞釀制定之中。
“城市客車要經常進站停車,加上堵車等因素,需要頻繁換擋、加速、減速、剎車、起步,實際路況比輕型商用車中四工況復雜得多”,城市車輛專家委員會技術部主任張炳榮說。
據記者了解,《限值》從立項到送審,公路科學研究院起草組已經3次召集幾十個客車生產企業、運輸公司、運管部門的代表開會討論,還對遼寧、江蘇、廣東、山西、云南等地12個大型客運公司80條營運線路上的1576輛車進行了跟蹤調查。
最終確定的燃料消耗量限值主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各客車企業提供的等速油耗數據,二是課題組的油耗測試數據和多年的積累數據,三是運輸企業的實際運行油耗數據。如今,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已經是經過反復測試分析后的審查結果。
據了解,《限值》標準自實施日起至2010年,新生產的運營客車85%達到第一階段限值要求;至2015年,所有運營客車應符合第二階段限值要求。
對于《限值》的可行性上,專家一致認為,標準起草組通過調查研究及試驗驗證基本掌握了我國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水平,結合國際相關標準的發展趨勢,充分考慮了公路運輸實際需求,制訂出的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能夠指導汽車制造企業及公路運輸企業控制燃料消耗、促進行業進步。
在國際上,出臺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早已成為發達國家引導汽車節能技術進步的通行做法。據了解,在影響車輛燃料經濟性的諸多因素中,汽車本身的技術狀況,包括結構性能、結構設計、制造工藝、發動機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醞釀制定城市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初衷就是,抬高市場準入門檻,用政策杠桿引導城市客車節能技術的進步”,城市車輛專家委員會主任李世豪表示。
《限值》標準的推出,規范了交通運輸業,并有利于我們合理高效的利用資源和促進我國汽車技術進步,將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開創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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