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運管部門今日下發通知,要求全省汽車站嚴格實施交通部最新出臺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健全監管制度,及時安裝必備的檢測設備。 山西省運管局要求,一級和處于礦區的二級車站必須配備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三品”檢查的準確性;各汽車客運站須設置專門的場地,至少有一條能夠適應安全例檢工作的地溝或舉升器,并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和設備進行例檢。此外,汽車站對出站客車進行檢查時,必須重點檢查客車是否超載,駕駛員是否與排班一致。